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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吉隆坡海外華文書市裡聽台灣廣告人李欣頻演講,說她平日閱讀喜歡同時用不同顏色的筆在書上劃重點。她身份多元,時而是文案寫手時而是旅遊達人,除此還是大學講師與暢銷書作家,於是不同顏色的筆就像不同身份的目光,精確標出不同專業的需求。這樣一遍讀下來就像好幾個人同時讀完一本書,能撿拾的都撿拾了,效率自然好。

那技巧聽得我呆愣又神往。寫字的人多半有某種假扮分身的癖好,寫了一段字,今日假裝自己是某甲重讀那則文,暗忖著某甲閱讀的心思;明日又模擬自己是某乙,猜他看到了那段字時又該怎麼想。可這多半是作者好玩或自戀的癮頭,而不在於重點的取需。紙頁前注視的目光,更常是源於單一完整的個人——甲就一整個的甲,乙就是一整個的乙;極少是像李老師那樣,體內依存的所有人都同時間睜眼、同時段存在,以致她無需一再重讀。那是多強大的分身練習啊。

像人體奧妙無比的器官,你吃下一頓飯,它們就替你自動分解與謀劃,安排這一份應該被運往腳尖,或那一份理當上堆作腦髓。所有的勞作同時進行,亦像機動神手赫然收爪,筋絡井然有序。

關於“劃重點”這回事,我還真有點八卦。只要逮到機會,即愛偷看別人在書裡劃下的印記,是以從不介意讀舊書。印象裡有一回,忘了甚麼場合的飯店內遇見即將退房回台的某小說家,他隨身的一本小說看完了不打算再帶回去,便問了同在現場的夥伴要不要。夥伴說好啊。遞書時小說家有點不好意思,直說“如果你不介意”,並仔細把書裡的摺頁鋪平拉好。那刻我就瞄到書裡畫了密密麻麻的黑線條,不是筆直的,每一條都像興奮抖動的腦電波。

書是那陣子很熱門的《斷背山》。小說家自己的小說已經很神勇,一本暢銷小說在他眼裡仍有那麼多厲害的地方,自然更讓人好奇——好奇小說家思考的線索,更甚於書裡既定的內容。可惜來不及細讀。

說來矛盾,從前上學讀參考書,最討厭的事是劃重點。因為整本都是別人替你標好的重點,螢光筆觸非常奔波且狼狽。曾想過長大要寫一本沒有重點的書,以示時辰已到的報復。再老一點才醒悟這心願真笨——要給誰看呢?

可我越來越佩服不以金句重點來唬人的寫手了。不讓人一眼就發現字裡行間的巧思,不讓人挑出幾個字眼就能模仿那口氣,不讓人讀到某處忽然打住腳默喊:來了來了,就是這裡了。大概速食麵吃得多,慢慢有了那樣拒絕的底氣。像西西,你很難撿出一二金句來背誦,可若要劃重點,它就變成一本全頁上色的填色簿。

 

(寫到這裡想起書展訪隱地,他批評現代人再也無法完整敘述單一事情,每個句子都是跳躍的,非常破碎。不免背脊陣陣涼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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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nyapu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